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这是对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成功实践的深刻总结,是对执政党建设规律和国家治理规律的深刻把握,对于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推进自我革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使命具有重要意义。
如何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是关系红色江山永不变色、关系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的重大问题。早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就如何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重大课题给出了第一个答案,这就是“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找到了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形成了一整套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规范体系。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坚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加强监督体系顶层设计,把监督贯穿管党治党、治国理政各项工作,以强有力监督推动自我革命不断向纵深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巡视监督、派驻监督“两个全覆盖”;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推动党内监督全覆盖;党的十九大后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国家监察范围,逐步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个全覆盖”格局,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协调。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四梁八柱”逐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不断健全,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促进治理功能持续增强,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必须准确把握“党统一领导”根本前提。党统一领导,就是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做实做强党委(党组)全面监督,加强对各类监督主体的领导和统筹,使监督工作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特别是“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压实纪委监委监督专责,贯通落实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不断强化党对监督工作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领导。要用好问责利器,督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主动开展和自觉接受监督,推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健康发展。
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必须准确把握“全面覆盖”目标任务。全面覆盖,就是要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抓好“关键少数”,带动整个监督体系更加严密、更加有效运转。要坚持在党内监督定向引领下,促进各类监督既依照自身职责发挥效能,又强化关联互动、系统集成,形成同题共答、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完善党的自我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有机结合的制度,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必须准确把握“权威高效”实践要求。权威高效,就是要牢牢把握监督的政治属性,加强顶层设计,突出监督重点,提升整体效能。要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充分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着力纠正政治偏差、督促整改落实,保障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要以督促监督对象履行职责使命为着力点,推动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重视从体制机制上破解监督难题,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继续深化监督制度改革,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使各项监督更加规范、更加有力、更加有效,把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