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管理规范行为 学校部署落实房屋、土地出租(出借)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房屋、土地出租(出借)管理,规范出租(出借)行为,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依据市教委等相关委办局联合颁发的办公用房出租出借等文件精神,我校制定了《首都医科大学房屋、土地出租(出借)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成立了房屋、土地出租(出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是学校房屋、土地出租(出借)的主管部门,校长办公室是学校行政办公用房出租(出借)的归口牵头管理部门,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科技成果转化部是学校事业发展类房屋出租(出借)的归口牵头管理部门,保卫部(处)是学校安全保障类房屋出租(出借)的归口牵头管理部门,后勤管理处是学校配套服务类房屋和社会服务类房屋出租(出借)的归口牵头管理部门,顺义校区、花乡校区、和平里校区和东四十条校区是本校区房屋、土地出租(出借)的归口牵头管理部门,共同推进落实学校房屋、土地出租(出借)的管理工作。
近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在学术交流中心第一会议室组织召开首都医科大学房屋、土地出租(出借)管理工作部署会。国资处主管房屋管理工作副处长方海侠对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制度进行了解读,并就学校房屋、土地出租(出借)的工作原则、申报和审批流程、招租与合同管理、监督检查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同时对学校房屋、土地出租(出借)的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国资处处长马宁强调,房屋、土地是学校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房屋、土地出租(出借)的管理,对确保学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国有资产在使用中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各归口管理部门认真梳理房屋、土地出租(出借)的工作,规范出租出借程序,加强出租出借房屋的日常管理。
会议还邀请了房地产评估咨询公司就如何开展房屋出租评估进行了详细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