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副书记冯喜春为中医药学院师生党员讲党课
12月5日下午,校党委副书记冯喜春为中医药学院师生党支部讲党课,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行深入解读。中医药学院党委书记龚慕辛、党委副书记刘长利及中药资源学与中药化学学系党支部、中药药剂学系党支部和研究生党支部的全体党员参加了此次学习。党课由中药资源学与中药化学学系党支部书记张夏楠主持。

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 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党的各级组织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冯喜春副书记首先讲述了《条例》制定的背景和意义,强调《条例》是在《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的要求下制定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的宝贵传统,又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规定明确、符合实际。制定和实施《条例》,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后,冯喜春副书记对《条例》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地解读。《条例》共分八章,分别为总则、组织设置、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组织生活、党支部委员会建设、领导和保障和附则。他在讲解的过程中紧密结合高校基层支部的实例,使党员们感觉非常贴近实际,对《条例》精神和内容的理解更加深刻,为进一步认真贯彻执行《条例》打下了思想基础。最后,冯喜春副书记指出,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一个支部就是一个战斗堡垒。希望基层党支部要继续加强学习,把《条例》学习好,落实好,推动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
参加学习的全体党员一致认为,《条例》充分体现了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的决心,通过这次学习,深入了解了《条例》的各项规定,在今后的工作中还要继续学习、认真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