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人文学院卫生法学研究中心成功举办“老龄化背景下的医疗卫生法治建设”研讨会
10月15日,首都医科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卫生法学研究中心在北京商务会馆举办了“老龄化背景下的医疗卫生法治建设”研讨会。
来自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人口卫生室、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浙江大学、吉林大学、安徽医科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的专家学者们齐聚一堂,围绕老龄化背景下的医疗自主权保障、长期护理保险法治化和安宁疗护法治化议题进行了探讨。研讨会由首都医科大学卫生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刘兰秋教授主持。

研讨会现场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人口卫生室陈佳林主任在致辞中高度肯定了“老龄化背景下的医疗卫生法治建设”这一研讨主题的重要性,并向与会专家详细介绍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围绕人口老龄化所作的各项立法工作以及本届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
首都医科大学医学人文学院院长卢凤香教授对各位专家的莅临指导表示欢迎和感谢,强调研讨会的议题事关每位中国人的晚年幸福,值得深入研讨。
“老龄化与医疗自主权保障”议题的研讨由卫生法学研究中心副主任马辉副教授主持。清华大学法学院申卫星教授阐述了意定监护和自主决定权的基本理论,就意定监护和预先医疗指示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梳理,针对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与近亲属发生冲突时如何解决分享了自己的看法。华东政法大学公共卫生法治中心主任满洪杰教授针对实践中监护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石佳友教授针对目前我国安宁疗护立法、医护人员培训、镇静类药物的生产许可等问题提出制度完善建议。湖北中医药大学卫生健康与中医药法治研究中心主任赵敏教授以漫谈的形式对相关概念进行辨析,提出预先医疗指示在我国的现实困境及建构预先医疗指示制度的办法。安徽医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芳教授和首都医科大学卫生法学系主任李筱永教授就几位发言人的内容分享了自己的见解。
“老龄化与长期护理保险法治化”的议题由卫生法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张博源教授主持研讨。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院院长解志勇教授重点分享了以社区为基础的长期照护和长期照护的多元供给。上海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刘长秋教授强调健康法学、生育法学和死亡法学在内的生命健康法律体系,将有助于应对在老龄化背景下的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胡敏洁提出长期护理保险立法应着力解决筹资主体责任分配、法律需求以及失能认定等三方面问题。医学人文学院卫生法学系书记孟彦辰老师、乔宁老师进行与谈。
“老龄化与安宁疗护法治化”由首都医科大学卫生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刘兰秋教授主持研讨。吉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杨淑娟教授以“基于实证研究的公众安全疗护支持意愿及相关法律问题探讨”为题,明确了安宁疗护面临的法律问题并提出了对策建议。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副院长王岳教授以“北京市安宁疗护地方立法的思考”为主题,指出安宁疗护立法应当制定相关范本,完善监护体系等。北京协和医学院人文和社会科学学院睢素利教授、清华大学万科公共卫生与健康学院特别研究员张怡和安徽医科大学法学院郑和园博士进行与谈。
清华大学法学院王晨光教授强调,本次研讨会专家们的真知灼见对于健全老龄化背景下的医疗卫生法治具有重要意义,未来应以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的理念继续推进医疗卫生法治的纵深发展,为老年人的幸福生活提供全方位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