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部署暨选民登记工作布置会
9月21日,学校召开了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部署暨选民登记工作布置会,传达校党委下发的《首都医科大学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首医大党发〔2016〕92号,下称《选举工作方案》),部署我校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并布置选民登记工作。我校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及其下设选举工作办公室(下称“选举办”)成员、各选举单位与选举责任单位负责人共计50余人参会。校党委书记、领导小组组长李明与校党委副书记、领导小组组长冯喜春到会并作动员讲话、提出工作要求。
会上,传达了丰台区选举委员会右安门街道地区分会选举工作培训会及学校《选举工作方案》精神,本次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全市统一确定的投票日为11月15日;我校本部及附属卫生学校是丰台区选举委员会右安门街道地区分会第一选区,将经过选民登记、提名候选人、选举投票等程序差额选举产生3名人大代表;我校燕京医学院师生、宣武医院及附属三博脑科医院的教工分别按区域参加当地选举。我校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依托党的工作体系,由校党委统一领导,由校党委书记挂帅的领导小组负责全校选举工作的组织协调,下设选举办承担具体组织协调事务工作,选举办设在校本部学术交流服务中心一层,各学院和下属单位作为选举单位,研究生院、学生处、人事处、离退休办、国合处等相关职能部门作为选举责任单位,均成立由二级党组织书记或部处长任组长的选举工作小组,负责统筹所属师生的选举工作,并安排领导分管和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会上同时布置了选举选民登记有关工作。根据规定,具有本市户口、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除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均应当按单位、按区域依法参加当地区人大代表选举;我校师生可主动到各选举单位和选举责任单位进行选民登记;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进行登记,登记时应主动提供有关身份证件;选民可主动到选举单位或选举责任单位登记,各选举单位和选举责任单位应发布选民登记公告,与本人联系并登记;如投票选举日(11月15日)本人不能投票的,应由其所在选举单位或选举责任单位联系本人并签署《选举投票委托书》;各选举单位和选举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有关要求做好资格审查,力求做到“不重登、不错登、不漏登”。学校选民登记阶段将于10月12日结束,10月25日前公布选民名单。
校党委副书记、领导小组组长冯喜春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贯彻换届选举有关文件精神,认真主动完成这项政治任务;要做好选民换届选举宣传解释,依法保障选民民主权利;要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及时加强有效沟通,保证选民登记数据准确无误,做到“认真、及时、精确”;要妥善保管个人信息,防止信息泄露。
校党委书记、领导小组组长李明总结讲话。她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各二级选举单位要建立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体系,成立工作小组,认真落实换届选举工作职责;二是要实施扁平化管理,充分共享换届选举信息;三是要把握换届选举时间节点,提前做好有关工作;选民登记阶段,各选举单位要严格选民资格审查,不使一个依法享有选举权的人失去选举权利,也不使一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取得选举权利;提名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要根据较多数选民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投票选举阶段,各选举单位要有序组织选民依法参加投票,确保投票有效;四是要把牢换届选举宣传舆论导向,营造良好换届选举宣传舆论氛围;要制定换届选举宣传工作方案,广泛宣传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增强选民的参与意识与责任意识,引导选民依法参加选举,行使民主权利;加强正面宣传引导,防止不实信息和谣言传播蔓延,防止不当报道和恶意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