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管学院《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立法后评估》课题组赴上海、杭州两地调研
来源:卫管学院 卫生法学系
发布日期:201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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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计生委法规处、疾控处
介绍有关《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立法后实施情况
介绍有关《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立法后实施情况

课题组观看上海市精神卫生信息管理系统的演示

课题组参加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杭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座谈会

课题组参观杭州市上城区精神卫生服务中心
卫管学院《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立法后评估》课题组成员李筱永、张博源、叶小琴于7月28日至8月1日赴上海、杭州两地进行调研。参加调研的还有北京市人大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体办公室副主任张秀芳,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体办公室副巡视员胡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体办公室文体处干部李曼。
7月29日上午的座谈会上,上海市卫生计生委法规处、疾控处的同志介绍了有关《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立法后实施情况,讨论了《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修订稿中的主要条款及修改意见。下午,在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科教文卫委副主任委员施荣范的带领下参观了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上海市心理咨询与治疗中心、日间康复中心、儿童病房、开放病房,并观看了上海市精神卫生信息管理系统的演示。座谈会上,听取了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及上海市社区精神疾病防治的工作汇报并展开座谈交流。7月30日下午,在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杭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参加座谈会,参观了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精神病房。31日参观了杭州市上城区精神卫生服务中心,杭州仁爱家园上城区望江街道工疗站。
在上海和杭州的调研过程中,调研组认真听取了两地《精神卫生条例》实施的经验及问题,获得了很多宝贵资料,受到了很多启发,为课题组下一步的研究提供了借鉴。
在上海和杭州的调研过程中,调研组认真听取了两地《精神卫生条例》实施的经验及问题,获得了很多宝贵资料,受到了很多启发,为课题组下一步的研究提供了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