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层分类宣传教育 防范校园传教渗透
校党委按照“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根本要求及“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工作原则,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宗教政策法规为重点,突出重点人群,抓住关键环节,力争覆盖全员,认真落实宣传教育培训任务。
一、对全体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
在学校教学体系中,确定宗教知识宣教提纲,落实宗教知识进课堂方案,学校卫生管理与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学部教师负责在各门涉及民族宗教的思想政治教育课程讲授过程中有所侧重地讲授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有关内容。2009年起,每年在新生入校教育中列入反邪教和宗教政策专题讲座,由保卫部门和党委统战部主讲,把好入口关。同时,学校加强对特殊学生的心理支持,加大防范特殊学生心理低谷时寻求宗教安慰的“拉力”,为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奠定良好心理基础。为此,我校专门成立了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施,免费为在校同学提供心理咨询、心理测量、团体辅导等服务。
二、对教职工进行有针对性教育
新教工岗前培训列入有关宗教知识内容,由人事处负责;出国人员临行前培训列入有关宗教方面内容,由国际与国内合作处负责;每年10月至11月的宗教信息更新过程中,对信教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引导,按“一体多线”工作体系分工负责落实。
三、对宗教工作队伍进行集中培训
学校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宗教工作队伍集中培训,内容除宗教政策、法规、知识外,重点突出宗教国情与形势教育。此外,学校自2010年起每年选送数名思想政治教育课任课老师参加北京市委举办的宗教课程骨干教师培训班。按照“六个一”工程要求,培养了多名宗教政策法规主讲教师。
四、对信教人员进行适时宣讲
对信教学生落实“一对一”引导机制,定期联系和宣教。每年各单位和各部门在日常管理中适时对所属信教人员进行教育引导,宣讲国家有关宗教政策和法规,帮助他们正确全面理解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明确权利与义务一致的原则,引导他们在合法范围开展和参与宗教活动,拒绝和抵制非法宗教活动,自觉维护本教形象和中国“好公民”或中国“好朋友”形象,维护和谐稳定局面,以实际行动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