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党员发展强制度促质量
来源:首都医科大学
发布日期:201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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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党员发展的制度建设,依据中央和北京市委精神,经过探索与实践,形成了一套党员发展工作的制度体系。
一、制定中长期党员发展规划,加强对党员发展工作的宏观指导。校党委制定了《首都医科大学2006-2010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首都医科大学“十二五”发展党员工作规划》,提出了党员发展工作的基本要求: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学校改革发展大局;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工作程序;坚持改善结构,保持均衡发展;坚持教育引导,做好基础工作;坚持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对党员发展的数量、结构、素质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并规定了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指导党员发展工作。
二、制定具体详细的党员发展规定,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意见》等上级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党员发展工作的实际情况,党委组织部制定了《首都医科大学党委组织部关于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的实施细则》、《首都医科大学党委组织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意见>的实施办法(试行)》、《首都医科大学党委组织部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等一系列详细可操作的规章制度,规范我校党员发展工作,对党员培养、考察、程序、质量、预备期培养、党员作用发挥等做出规定、提出要求,基本形成了配套的政策与制度体系。学校每年发布一个《基层党组织工作指导意见》,把党员发展工作单独列项,对党员发展质量提出明确要求。
三、形成了一系列学生党员发展的制度规定。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建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床阶段学生党建与德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等多个文件,建立了兼职组织员制度。为了加强各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党建与德育工作,学校和北京市卫生局共同成立由局、校党委、临床医学院党委负责人组成的首都医科大学临床学生党建和德育工作协调小组,双方党委书记任组长,统一协调加强临床学生党建工作。学校统一规范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预备党员的考察、组织发展的程序和制度,统一规范对学生党支部建设和学生党员发挥作用的基本要求,统一规范优秀学生党支部和优秀学生党员评选的基本标准,确保发展质量。
一、制定中长期党员发展规划,加强对党员发展工作的宏观指导。校党委制定了《首都医科大学2006-2010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首都医科大学“十二五”发展党员工作规划》,提出了党员发展工作的基本要求: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学校改革发展大局;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工作程序;坚持改善结构,保持均衡发展;坚持教育引导,做好基础工作;坚持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对党员发展的数量、结构、素质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并规定了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指导党员发展工作。
二、制定具体详细的党员发展规定,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意见》等上级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党员发展工作的实际情况,党委组织部制定了《首都医科大学党委组织部关于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的实施细则》、《首都医科大学党委组织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意见>的实施办法(试行)》、《首都医科大学党委组织部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等一系列详细可操作的规章制度,规范我校党员发展工作,对党员培养、考察、程序、质量、预备期培养、党员作用发挥等做出规定、提出要求,基本形成了配套的政策与制度体系。学校每年发布一个《基层党组织工作指导意见》,把党员发展工作单独列项,对党员发展质量提出明确要求。
三、形成了一系列学生党员发展的制度规定。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建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床阶段学生党建与德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等多个文件,建立了兼职组织员制度。为了加强各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党建与德育工作,学校和北京市卫生局共同成立由局、校党委、临床医学院党委负责人组成的首都医科大学临床学生党建和德育工作协调小组,双方党委书记任组长,统一协调加强临床学生党建工作。学校统一规范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预备党员的考察、组织发展的程序和制度,统一规范对学生党支部建设和学生党员发挥作用的基本要求,统一规范优秀学生党支部和优秀学生党员评选的基本标准,确保发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