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行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专题报告会
来源:党委组织部、党校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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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中共中央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充分认识修订颁布《条例》的重大意义,更好地学习贯彻落实《条例》,4月14日下午,我校举行学习贯彻《条例》专题报告会,中组部组织干部学院二处处长刘立志同志应邀来我校作题为《认真学习〈条例〉不断提高高校党建科学化水平》的专题报告。报告会由校党委书记李明主持,全体党支部书记、各党委(党总支、党工委、直属党支部)委员会全体成员、党务部门负责人聆听了报告会。
报告会上,刘立志处长从修订颁布《条例》的重要意义、修订的主要原则、学习贯彻《条例》着重把握几个问题和贯彻落实《条例》推进高校党建工作创新等四个方面对《条例》进行了解读。刘处长指出,修订颁布《条例》是保证高等学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和提高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需要;学习贯彻《条例》要着重把握坚持党对高校的领导、确定高校院(系)级党组织工作体制、健全完善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高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加强高校党员队伍建设、加强高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等问题。
刘处长的报告内容精炼准确,对与会人员深入领会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结合实际工作进一步学习贯彻《条例》,提高我校党建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摄影:曹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