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系统举办2023年第四期辅导员专题培训会
11月13日下午,学生部(处)特邀中国政法大学张永然教授,在学术交流服务中心多功能厅举办了《立德树人,德法兼修——法治化视野下的高校学生教育管理》专题培训会,旨在提升学工队伍法治化视野下的学生教育管理能力。校本部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及辅导员、临床医学院教育处领导及辅导员、教学医院科教科领导及辅导员、学生部(处)领导及老师参会。会议由学生部(处)副部(处)长谢小磊老师主持。

张永然进行专题培训

谢小磊主持会议
“法治作为治国的基本方略,要求高等教育依法治校,实现高校学生工作法治化。”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关于教育和学生管理的内容,张永然指出,依法开展高校学生工作是辅导员的法定职责。他进一步阐释了法治的方式是解决学生工作难点的必然要求,并建议辅导员老师要以法治的方式应对大学生心理危机等突发事件、各类疑难事件以及学生日常管理常见问题。高校学生工作法治化的意义在于有利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利于规范管理和化解矛盾,能够提升工作实效和保护各方权益,能够实现法治文化育人。
关于高校学生工作法治化的基本要求,张永然强调,法治即良法善治。高校学生工作法治化包括合法性、科学性、民主性,即依法建章立制的合法性,遵循教书育人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学生成长规律的科学性,尊重学生民主参与权利的民主性。他建议辅导员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讲依据、讲程序、讲权限、讲责任、讲证据、讲诚信,并在此基础上实现立德树人的教育目的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目标。

培训会现场
如何积极提升高校学生工作法治化的实践能力?张永然建议,学生工作者首先要懂法,懂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要熟练掌握工作具体依据的教育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大量一般规范文件或政策。其次,学生工作者还要会用法,例如要掌握出现人身伤害、学校管理、校园事故等相关问题的法律法规处理要求。最后,张永然希望辅导员在学生工作中要“法情理”并用处理问题。

培训会现场
本次培训会着眼于学工队伍的法治化视野下的学生教育管理能力提升,从高校学生工作法治化的重大意义、主动掌握高校学生工作法治化的基本要求、积极提升高校学生工作法治化的实践能力三个方面,阐释了学生管理工作中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帮助辅导员深刻理解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新理念,理清“法理情”的处理思路,提升法治化视野下处理学生工作问题的业务能力。今后,学生部(处)将继续加强学工队伍建设,加大培训程度,努力打造一支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的高素质学生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