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修订古籍管理办法
来源:图书馆
发布日期:201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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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31号上午,我校召开图书馆工作委员会会议,就新形势下的古籍管理展开了热烈讨论,与会专家领导对原有的古籍室管理办法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会后,图书馆依据会议讨论意见和建议编写了新的《首都医科大学图书馆古籍室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古籍书一律不外借,凡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有博士学位教职工以及处级以上干部持本人借书证可进入古籍室阅读电子版古籍,没有电子版的古籍不提供阅览服务。
据悉,新的《管理办法》报主管校长批准通过后,已于近期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