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被新增为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MPH)研究生培养单位
来源: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薛然
发布日期:2009.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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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学位办下发《关于批准新增法律硕士等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通知》(学位办[2009]35号),我校被新增为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MPH)研究生培养单位。
教育部于2002年增设了公共卫生硕士(MPH)这一专业学位类型,其目的是为了适应我国医疗卫生事业高速发展的迫切需要,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公共卫生专门人才。目前全国共有23所高等院校开展此项工作。
我校成为MPH培养单位后,将在培养高级公共卫生人才方面进行积极探索,使我校的MPH教育健康有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