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成果 完善制度——我校认真开展春季教育收费检查
来源:监察处
发布日期:2007.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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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北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春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于3月中旬对全校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
学校成立了由监察处和财务处组成的教育收费检查小组,纪委书记任组长。检查小组认真学习了北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春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并研究了如何贯彻通知精神,搞好春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纪委书记及振华同志要求学校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严格按照学校收费管理办法执行;教育收费检查工作要与日常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紧密结合;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建立治理教育乱收费长效机制。
检查小组向各学院、机关部、处及直属单位、后勤集团传达了北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春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要求各单位认真进行自查。各单位对春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高度重视,对本单位今年春季以来的教育收费、以及执行教育收费相关政策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工作小组重点对图书、教材等部门进行了检查。
今年以来,我校进一步完善了教育收费管理和票据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收费行为,指定专人进行票据管理,定期更换收费公示内容,并公布了市发改委的投诉电话,接受广大教师、学生的监督,维护了学校、学生正常的教学及学习生活秩序,促进了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检查小组已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北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