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2001—2005年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称号
来源:党委宣传部 王君
发布日期:2006.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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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与北京市人事局联合下发《关于表彰北京市2001-2005年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243个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254名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我校荣获 “2001-2005年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称号。
五年来,我校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加强“四五”普法教育,推进依法治校进程。2001年学校制定并颁布了《首都医科大学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2001-2005)》,建立了首都医科大学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四五”普法工作的组织、宣传、教育工作。为把依法治校工作落到实处,学校还建立了长效保障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教(职)代会制度、党代会制度;二是建立处级干部培训考核制度;三是建立法律咨询制度;四是建立校务公开制度;五是建立听证会制度。同时,为重点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学校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介,采取报告会、演讲会、文艺演出等形式,在教师、学生、医院教职工中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并取得良好成效,基本实现了我校“四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全面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促进我校在新世纪健康持续发展”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