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成功举办《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实施研讨会

会议现场
为全面、精准把握国家卫健委联合教育部、科技部、国家中医药局新近印发的《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促进我校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快速、健康发展,首都医科大学医学人文学院、首都医科大学医学人文研究中心、首都医科大学卫生法学研究中心近日举办了《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研讨会。来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政法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的领导与专家,同我校医学人文学院师生一道就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中的伦理治理及其法治化问题,开展热烈研讨。研讨会由医学人文学院院长卢凤香教授主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规划评估处处长刘桂生作交流研讨

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医学伦理分会委员、教育部科技伦理专门委员会委员李义庭教授作交流研讨

北京医学伦理学会理事长刘芳教授作交流研讨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院院长解志勇教授作交流研讨

首都师范大学科技法研究中心主任李昕教授作交流研讨
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规划评估处处长刘桂生和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医学伦理分会委员、教育部科技伦理专门委员会委员李义庭教授对《办法》进行了解读。刘桂生处长提纲挈领解读了该伦理审查办法的精髓与要义,以及相对于《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2016年11号令)的传承、发展与创新。李义庭教授重点分析了其中有关免予伦理审查、委托审查、免除知情同意等制度。北京医学伦理学会理事长刘芳教授分析了该《办法》在研究主体范围、伦理审查适用范围、各监管机构的责任等方面的重要变化。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院院长解志勇教授认为《办法》明确了多元主体,可能存在利益冲突导致的伦理风险,建议对救济或者正当程序部分进一步优化。首都师范大学科技法研究中心主任李昕教授从科技、伦理和制度三个方面之间的关系入手,论证了伦理制度化的核心内容与实现路径。医学人文学院骨干教师李筱永教授、刘兰秋教授、张博源教授、梁立智副教授和彭迎春副教授分别以《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的法律建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治理优势及法律保障》《对我国生命伦理法构建的法理思考》《2023版<办法>:伦理蕴意与实践困惑》《浅析免除伦理审查》为题作了汇报。我校2022级博士研究生贾彩彩以《建设中国特色科技伦理治理体系的创新意蕴和实践路径》为题,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应对科技的多元利益冲突的实践路径。
本次研讨既对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进行了权威政策解读,也是我校医学人文学科,特别是伦理学、卫生法学学科服务学校建设、服务国家发展的生动实践。在国家强化科技伦理治理的时代背景下,我校医学人文学科将以新医科、新文科建设为契机,积极推进医学人文学科的交叉融合、协同发展,进一步促进医学人文学科集群的优势整合、学术发展和守正创新,也将继续为国家生命医学科技治理事业贡献智慧和力量。
(责编:李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