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截肢病人平等、关爱和尊严
来源:首都医科大学党委副书记 北京医学伦理学会副理事长 李义庭
发布日期:200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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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人们都在忙碌而又快乐地生活着。突然有一天,医生告诉病人被确诊为“骨癌”。而且需要截肢。这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一般,打乱了病人之前平静的生活。面对亲友那一张张强作欢颜的笑脸,病人慢慢地变得自卑.孤独,焦虑.愤怒、暴躁、抑郁,不再主动进行康复治疗,觉得人生不再有意义;严重者甚至产生了轻生的倾向。面对这种情况,病人家属以及医护人员该做些什么呢?
就目前的医疗水平来看,骨癌的治疗方式之一就是“截肢术”。为了挽救生命,部分骨癌病人不得以牺牲健全的肢体为代价。有些病人手指的指骨上长出肿瘤,根据病情不能像普通人一样,轻易地依靠手指来完成某些精细活动;有些病人的下肢骨上长出肿瘤,截肢术后,将终生依靠拐杖、轮椅,即使装上义肢也不能像正常人一样跑跳、做一些负重的体力劳动。一些想当然的事情,则需要病人付出很大努力才能完成。
尊重截肢后的骨癌病人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也是整个社会的道德取向。那么作为一名医护人员,作为一名病人家属,在面对这些备受疾病折磨的病人时,又该怎么做呢?
要尊重病人的权利。面对一名截肢术后的病人,不能因为其身体上的残缺,就忽视他作为一个人存在的权利,将他视为无用的“机器”。可以毫不客气地说,病人应该比常人得到更多的尊重。媒体经常报道这样的事情:有一些家庭认为老人的生命即将走到尽头,不肯对其进行积极的救治,最后老人在极度疼痛中悲惨地离开了人世;有些病人做完手术后,家人认为继续治疗无望,不再继续给予资金支持,放弃后续的治疗。这些做法都是不人道的,任何人都没有剥夺病人享受医学治疗的权利。
要坚持人文关怀。现代生物一心理一社会医学模式的提出,突出强调“以人为本”,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更加人性化的医疗服务。要求医务工作者医护人员不仅从生物学角度,还必须从社会学角度、心理学角度去研究疾病的发生、发展和转归。医生的职责已经不再是为了单纯的治病而治病,而是要同时消除病人的痛苦和烦恼,使病人在精神上和心理上获得安全感和满足感。
要善待病人的生命。人的生命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同等重要的,它不会因人的社会地位的高低,收入的多少,所受教育程度的深浅,容貌的美丑而有质和量的不同,在追求生命健康、渴求生存上,人人平等。这一点对于截肢后的骨癌病人尤为重要。医务工作者要耐心地倾听病人家属的情感变化,让家属在病人面前保持一种良好的精神状态。长时间护理骨癌病人,不可避免地会打乱家庭原有的生活模式,慢慢地家属会开始向病人抱怨,逐渐疏离病人。这种不良情感变化对病人的康复是相当不利的。此时医护人员应对病人家属进行正确引导。
要坚持有利于病人的原则。医务人员的医疗动机、行为和结果,都应该避免对骨癌病人的伤害。医务人员不能出于追求个人或集团利益的目的,利用病人求生的心理,诱导病人进行“过度医疗消费”。医护人员要耐心地倾听病人的倾诉,不能表现出不耐烦的表情,生硬地训斥病人;要鼓励患者与家人、朋友多进行交流,使病人感受到家人的关爱,朋友的支持,在人际交往中逐步缓解恐惧心理和忧郁的情绪;鼓励病人正确地认识自己的能力和价值,提升病人战胜疾病的勇气。
来源:《抗癌之窗》杂志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