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报:李义庭:搞研究最忌讳“就伦理谈伦理”
李义庭:教授,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主任委员,首都医科大学纪委书记。
“医学科学的发展绝不是单纯医疗技术的发展,还要有人文的介入和伦理的考量,是医术与医德的共同进步。伦理学的发展同样需要深入技术过程,只有这样,才能抓住问题的关键。”
各专科领域的专家迫切需要与伦理学专家对话
健康报:作为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的主任委员,您曾提到医学伦理学分会不应该仅仅是中华医学会80多个专科分会之一,而应该与其他众多专科分会保持密切的联系。这是基于怎样的考虑?
李义庭:当选为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的主任委员后,我开始重新思考伦理学分会的定位。在参加其他专科分会的各种学术会议时我发现,会上引起讨论和热议的问题有很多并不是单纯技术层面的,而是集中在伦理、法律、人文等方面。不久前,在第三届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学术研讨会上,我受邀作了题为《人体器官移植的伦理通则建设思考》的报告,引起参会专家的广泛关注。不仅仅是器官移植领域,像精神卫生专科分会、生殖医学专科分会等很多医学专科领域都迫切需要与伦理学专家进行对话和讨论。
医学科学的发展绝不是单纯医疗技术的发展,还要有人文的介入和伦理的考量,是医术与医德的共同进步。没有医学伦理的指导,医学科学也不能得到真正的发展。特别是医学科学发展到现代阶段,尤其离不开伦理、法律等方面的指导、支撑。医学技术的进步是否能得到伦理的辩护已成为医学科学发展的内在需求。同样,做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研究,也最忌讳“就伦理谈伦理”,伦理学学者必须介入医疗实践。
健康报:如今,伦理审查在医学临床、医药科研等领域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很多大医院也都成立了专门的伦理委员会。您认为目前的伦理委员会建设以及伦理审查在维护患者、受试者权益,保障医疗安全方面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李义庭:伦理委员会是由医学专业人员、法律专家、伦理专家以及社区代表等组成的独立组织,其职责为审查临床试验以及新技术、新药应用过程的科学性和是否合乎伦理道德,以确保受试者的权利、安全、健康。经过10多年的发展,我国机构伦理委员会在医学科学研究、临床诊疗、新技术的应用和新药审查过程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机构伦理委员会的建设目前还有些问题亟须解决。比如,在机构伦理委员会的认证、准入标准、委员的培训、审查的质量、委员会审查的监督、跟踪审查等方面都缺乏相应的制度建设和制度保证;有的医疗机构的伦理委员会流于形式,有的医疗机构的伦理委员会组成人员仅由院领导与科主任组成等。时下,面对临床、新药和科研对伦理审查的巨大需求,进一步加强伦理委员会的建设显得十分重要。
要创造一种氛围,让广大医务人员能心无旁骛地为患者看病
健康报:在北京同仁医院医生被砍事件发生后,有医生听完患者的主诉,首先问了这么一句:“我要是治不好你,你会砍我吗?”医患冲突恶性案件的日益频发,使很多医生感到没有安全感。您如何看待现在的医患关系?
李义庭:北京同仁医院徐文大夫被砍伤事件,是一起恶劣的暴力犯罪事件。我们要对恶意伤害医务人员的行为给予强烈谴责。
如今医患关系的紧张源于医患之间信任度的下降,而信任度下降的背后有着社会转型带来的深刻的社会、经济、心理等复杂原因。长期以来,社会对医务人员缺少正面的引导评价。我们习惯于把医生宣传为“救世主”,把患者敬为“上帝”。这本身就是一个悖论:既为“救世主”就应该包治百病,既为“上帝”就应该得到最满意的服务。然而在现实语境中,大医院每天有几千人次甚至上万人次的门诊量,医学也无法让所有濒临死亡的患者起死回生。
我这里特别要从患者角度讲讲提倡就医道德的问题。患者有义务配合医生、尊重医生。长期以来,我们总是在强调医生的义务、患者的权利,而忽视了医生的权利、患者的义务。这也是一种不平等的体现。我们期望社会各界能更加尊重医务人员,为医务人员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和舆论环境,共同维护医院的医疗秩序。
在抗击非典、汶川地震等突发重大灾害面前,广大医务人员总是义无反顾地冲在最前线。那种情景下的医患关系是单纯的,也是和谐的,涌现出许多感人的事迹。因此,医改一定要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不能让医生的收入和患者的诊疗直接挂钩;要创造一种氛围,让广大医务人员从前怕狼、后怕虎的心理压力中解脱出来,能心无旁骛地为患者看病。
制度的驱动力是强制性的,唯有文化的驱动力是主动、自觉的
健康报:不久前,中国医师协会颁布了《中国医师宣言》,在行业内引起较大的反响。有部分医务人员认为该宣言偏重道德说教,操作性不强,且许多纲领性内容与《国际医师宣言》大同小异。您如何看待中国版的《医师宣言》?公平公正、患者自主等伦理意识该如何渗透到医师的执业行为中去?
李义庭:中国医师协会做了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中国医师宣言》既体现了国际医师宣言的主旨,如患者利益至上,强调患者自主,实现社会公平、公正等核心理念,又充分体现了中国传统医德文化的内容。目前,医学界面临着科技的巨大进步、市场力量介入医疗体系以及全球化带来的压力,在这种情况下重申医师职业精神的根本原则和价值取向显得尤为重要。
值得一提的是,《医师宣言》和具体的规范不一样,它不是考评标准。它更大程度上旨在表达一种态度,是医疗卫生行业向社会作出的一个庄严承诺。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受卫生部委托正在组织对1988年颁布的《医务人员道德规范》进行讨论修改,其中的内容就不仅仅是承诺,还包括如何去操作实施。
实际上,医德教育和医师职业精神要内化为医师的具体行为需要一个过程,更多地要靠道德主体自身去感悟、消化、吸收,实现从他律到自律的转变。比如说,有些医学生选择学医的动因就是他家庭里某位亲人曾因病不治,这必定能增强他对痛苦的感受力;还有些医学生看到高年资大夫为病人焐热听诊器的一个动作,就改变了对待病人的态度。这种触动和感召都是人文教育的一部分,是贯穿于医生的整个成长过程的。
健康报:日前,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了文化建设问题并形成了重要决议,卫生系统也提出要全面推动行业文化建设。您认为医疗行业文化建设的关键是什么?推动行业文化建设,需要我们从哪些方面发力?
李义庭:文化是事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最本质的推动力,是长久不衰的动力源。如果说经济的驱动力是被动的,制度的驱动力是强制性的,那么,唯有文化的驱动力是主动、自觉的。我想,推动卫生行业文化建设,应以医德建设为核心,提升医务人员的职业精神,让为人民健康服务成为医务人员发自内心的、心甘情愿的职业行为。文化建设切忌变成口号和说教,要找准文化载体,让我们倡导的核心价值理念真正深入人心。
(《健康报》2011年10月28日 7版 人物视界 记者 余运西 孟小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