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街道在就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区域统筹作用
近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老龄居智库成员陆杰华、黄石松、王玉梅、陶庆华、张晓艳、刘均娥、施颖秀等七位人大代表参会,并就首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提出多项建议和议案。
本期刊出北京市人大代表、首都医科大学护理学院教授、老龄居医疗专家刘均娥关于发挥街道在就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区域统筹作用的建议。
一、现状
北京市“三边四级”就近养老服务体系已经在顶层设计、专项规划、硬件建设、质量标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解决超大城市养老服务问题的实践中形成了“北京方案”,取得了阶段性成绩。然而,在街道和社区层面,由养老服务供应商在实际运行养老服务工作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难点和堵点,成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中的一个薄弱环节。
二、存在问题
社区是老年人的居住和生活场所,是实现精准对接就近养老服务需求的关键点。然而,在街道和社区这个“养老大院”里,缺乏一个有形或无形的载体和平台,难以承载养老工作的属地化管理以及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而且,老年人从单位退休后,人回到了社区,但没有到社区报到,没有融入社区,对社区的养老政策、设施和资源普遍缺乏了解。因此,需要建立一个街道层面的“养老大集”,使街道的养老工作在辖区内实现有形化的管理和服务。
1.街道层面承担的养老服务工作职能不明确,工作主动性尚未很好调动。在街道和社区层面,没有明确界定养老工作职能,也缺乏明确的养老工作目标和考核指标,导致养老工作在街道工作中的优先级不够,重视程度不够。
2.街道层面缺乏养老专编、专岗,养老工作缺抓手,专业服务缺人手。基层养老业务归口的科室不统一,具体工作由街道招聘的社工兼职承担。社工流动性大、专业能力参差不齐,影响工作质量。
3.街道层面养老工作管理能力不足。街道兼职负责养老工作的人员承担的职能多、任务重,对参与养老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对养老业务不熟悉,对辖区内养老服务设施、服务商底数不清楚,对居民的养老需求了解不足,对推进辖区内的养老工作缺乏思考和有效监管。
4.街道对辖区内的养老资源缺乏有效统筹。不同街道对挖掘、整合、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重视程度不同,缺乏对资源的有效统筹,也存在无序争夺市场的现象。
5.街道层面医养结合工作缺乏有效落实,缺乏激励和协同机制。辖区内的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缺乏有效衔接,医养结合工作缺乏统一领导和协同。
6.市区两级文件的落实缺乏细则。涉老政策文件多、内容散,政出多门,缺少细则,又贯宣不足,使得基层一线工作者对政策的知晓度不高,认识不统一、执行标准不一致、执行力不足等,造成基层落实困难、管理困难。相关部门之间上下联动、左右协调机制不足,难以统筹政策与资源,没有形成合力。
三、对策和建议
1.建立街道养老服务联合体,发挥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作用。赋权街道统筹管理和协调辖区内的养老服务资源,实现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社区居民分工合作、优势互补,形成多方合作共赢的社会化养老服务新局面。
2.突出街道养老事业一线职能,强化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的区域化统筹。在街道建设和实践以社会化养老服务为特征的区域养老服务模式,从明确多方职责分工、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强化监管提升质量等方面入手,构建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体系。
3.调动各方参与,共同推动区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以家庭为基础,以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由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服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志愿者提供公益互助服务,覆盖街道的服务体系,调动全社会的资源,实现社会化养老的目标。同时,引入专业社会组织承接为老服务、政策执行和项目实施,强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4.加强对街道和社区养老工作能力的培训和指导。加强对街道和社区养老工作者的经验交流,邀请经验丰富的街道和社区领导干部、退休干部对在职养老工作者进行培训和指导,培养合格的为老服务基层工作者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