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真心贴心解民忧——我校组织开展换签玉林里50、51号楼购房协议工作
作者:党委宣传部
发布日期:202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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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推进玉林小区50(A)、51(C)号楼个人产权证办理,按照市卫健委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今年1月,学校组织购房人签署了与卫健委的购房协议。近期,市卫健委重新修订了购房协议文本,增加了我校作为见证人。5月10日—12日,我校组织开展换签购房协议工作,与购房人签署新协议,并将已签署的原购房协议退还购房人。
购房人办理换签购房协议
后勤与基建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在前期就已经完成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5月10日一大早就做好了各项准备工作。他们把通过党史学习教育焕发出来的热情转化为实际的工作成果,力争以高效率为教职员工办实事办好事。购房人在现场有序办理相关手续,并对学校相关工作进度表示认可。有身在国外等特殊情况的购房人将择期安排第二批办理事项。
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侯瑾,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孙力光在换签协议现场指导工作
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侯瑾,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孙力光专程赴现场指导,并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办理流程,叮嘱工作人员要积极推进工作开展,将好事办实,将实事办好。
学校各学院各部门坚持把学习党史与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努力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